法律知识

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

2018-08-22 14: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和书写辩护词,已是常见的现象,律师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其做无罪、罪轻或减刑辩护。那么,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是怎样的?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尊敬的人民陪审员: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徐XX律师担任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阅卷、会见等一系列工作,结合今天的庭 审情况,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有危险驾驶罪的定性不持异议,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

 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 

  一、被告人王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1.本案件的发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

  2012年5月8日,王某是晚上10点到火车站接朋友,将朋友接回家并放下车,由于朋友没有吃饭,于是带她到离家不远的烧烤处吃饭,外出吃饭并没有开车,由于朋友远道而来,吃饭时要了散装啤酒。在吃饭的过程中,其男朋友开别人的车来(即肇事车),提出让王某开回家,由于离家很近,王某就没有拒绝。

  王某本人不喝酒,为了给朋友接风要了啤酒,街摊上啤酒的质量也不好,喝了点就上头,招待朋友并没有开车;是男朋友临时来开了别人的车要她放在家的车库,且由于路不远,过个马路就到了,已经是2012年5月9日的凌晨,路上已经没有行人,所以才酒后驾车,被告人主观恶性小,与其他明知要喝酒还开车的醉驾是有本质区别的。

  2.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虽然被告人在醉驾后撞了三辆车,但是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害,已经对他人车辆损失进行了全额赔偿,并且取得他人的谅解。

  另外,导致撞车的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被告人2011年12月27日才取得驾驶证,驾龄只有几个月,车技欠缺。2012年5月8日晚,被告人并没有开自己的车,也不想醉驾,是晋AKV771号车主想将自己的车存放在被告人家的车库,临时与其男朋友交换了车辆,被告人对他人的车的性能缺乏足够的了解,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撞车。

  3.被 告人认罪态度很好。这一点已经得到公诉机关的认可,并且在《起诉书》的量刑建议上,也认为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从案发至今,被告人能够如实、彻底地向司 法机关交待自己的醉驾行为,说明被告人在案发开始即已充分认识到醉驾行为的危害性,有彻底悔改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能够主动交待犯罪 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4.被 告人具有悔罪表现,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从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人自始自终都是以诚恳的态度配合调查,对自己无意间造成的醉驾行为供认不讳,并深表忏悔和自 责;同时,对本案发生过程被告如实陈述,真诚悔过,既不反复,又没狡辩,更没有避重就轻、隐瞒事实。这一诚恳的悔罪表现,应当得到法庭的认可,并作为从轻 处罚的事实根据。

  5.在本案中被告人属于偶犯、初犯。被告人一向遵纪守法,距本案案发时止,被告人从未有过不良记录。

  6.被告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由于撞车行为,被告人导致自己开放性­脑损伤,现在还没有完全治愈,遇到突发事件,或阴雨天气,被告人头部就头疼,记忆力减退等症状,现在还必须定期到医院接受康复理疗。

  二、建议对被告判处缓刑

  就本案的情况来说,被告人酒后驾车是为了将他人的车放 到自己家的车库,路途不远,且在凌晨时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损害的车都全额赔偿并且取得谅解;且撞车的原因不能完全归为酒后驾车,车技不好以及对车的 性能不了解也是主要原因。被告人自己受伤,已经是其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鉴于需要继续康复治疗以及被告人真诚悔罪,建议法庭对其判处缓刑,给其 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鉴于以上理由,我们恳请人民法院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判处缓刑,让被告人感念国家的关怀、社会的宽厚、法律的人性,让其在治疗疾病的同时,认真改造自己,真诚的回馈于我们的社会。

  以上辩护意见恳请法庭能够审查采纳,谢谢法庭。

  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XX

  20XX年X月XX日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危险驾驶罪辩护书模板的相关介绍,危险驾驶罪并不要求发生交通损害的结果,所在在量刑处罚上相对较轻一些,所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是非常有作用的。因为辩护词对法官的判决书具有参考作用。所以,需要委托律师,小编建议去找法网委托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101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