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法》规定的意外事件

2012-12-18 17: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称为“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具有三个特征:1、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

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称为“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3、损害结果是由不能预见或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

所谓“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在其行为所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当时,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他根本没有也不可能预见这种损害结果。比如,行为人在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行车,突然有行人冲入路中,被汽车当场撞死。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驶员根本没有也不可能预见会有人冲入路中,因此属于意外事件。

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扳道工被他人捆绑起来,无法在火车到来之前放下栏杆,造成火车与汽车相撞的重大事故;锅炉工因陷入昏迷,未能及时给锅炉加水致使锅炉爆炸等等。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470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