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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18-05-1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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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犯罪人进行犯罪是,犯罪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而中止了犯罪的情况就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成立有一定的条件,那么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犯罪中止成立条件的一些相关内容。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有一定的特殊条件,下面找法网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内容一定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相关内容。

  一、犯罪终止的概念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根据。

  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如果在犯罪过程中遭遇客观障碍,明显地告一段落归于未遂的,一般认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为人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2.主观条件:中止的自动性。——"能"达目的而“不欲”“能”与“不能”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虽然存在客观障碍,但行为人没有认识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为人认识到了客观障碍,但同时认为该客观障碍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弃犯罪的,也应认定为是成立犯罪中止。(例如,a.甲为了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见乙神态痛苦而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即使甲投放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b.丙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听到警车声便逃走的,成立抢劫未遂。即使并非警车而是救护车,丙也不是犯罪中止。)

  导致自动停止的原因一般是:

  (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

  (2)因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

  (3)害怕受到刑法处罚。

  a.因为担心当场被发现(抓捕)的而停止的,属于犯罪未遂。

  b.担心当场被发现,但仅仅是名誉受损,而不可能当场被抓获,停止下来的,属于犯罪中止。

  c.担心日后被告发、抓捕的,停止下来的,成立犯罪中止。

  害怕受到法律处罚而停止犯罪的,由于是否真正受到法律处罚,还是不确定的,如果在犯罪现场就要被司法机关抓获,应当认为,法律处罚是立即起作用的,这种情形下,停止犯罪不成立犯罪中止。但是,如果是害怕日后受法律处罚,由于法律处罚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此种情形下,即使将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也不一定会受到法律处罚,如果停止犯罪行为的,成立犯罪中止。

  (4)基于目的物的障碍

  a.在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中,行为人仅想盗窃一般的财物嫌财物少而放弃的,属于犯罪中止。如果行为人是想偷特定物,但特定物没有出现的,停止下来的属于未遂。

  b.针对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犯罪中,对象没有出现而放弃的,属于犯罪未遂。

  c.发现是熟人而放弃的,成立犯罪中止。由于犯罪以熟人为对象并非不可能,在实践中反而大量存在, "熟人"本身不足以阻止犯罪的继续,所以行为人因为对方是"熟人"而停止的,一般成立中止。

  (5)基于嫌恶之情放弃。例如强奸犯嫌弃被害妇女过于丑陋而放弃强奸的。同样这种放弃不是基于外部的强制,仍然可以成立中止。

  以上就是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是在犯罪发生以后,因行为人的真诚悔悟,良心发现停止、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害怕收到刑事责任这三种情况来认定的。对于犯罪中止,减轻了事态的严重,法律对此会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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