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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算自首?

2013-07-2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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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是正向认定确认的,就是说,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自首条件的,都不叫...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自首是正向认定确认的,就是说,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几种自首条件的,都不叫自首。哪些情形不能算是自首呢?请看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未被拘押,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

  2、未被拘押,在亲属带领下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3 、已经被拘押,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的。除此三种情况外,都不是自首。

  知识延伸:

  自首的表现形式

  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自首有以下的表现形式:

  (1)、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2)、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3)、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

  (4)、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或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

  (5)、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本意,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其亲友,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视为自动投案,自首。实践中称之为送子归案。

  (6)、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视为自首。对于同案犯的自首,在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罪行外,还应交待同案犯的犯罪行为,才能认定为自首。这些并非涵盖一切自首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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