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侦查终结报告书该怎么写

2018-07-19 17: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侦查终结报告(结案报告),是侦查人员在侦破案件达到侦查终结的法定要求后,就案件的审理情况和请示结案处理时,所制作的一种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侦查文书。那么侦查终结报告书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侦查终结报告书该怎么写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侦查终结报告书该怎么写

  标题: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的罪名+文种名称正文: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结语:请示程式用语落款: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签名,文书制作的时间

  二、侦查终结报告书范本

  XXX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报告

  ( ) 字第 号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196x年5月生,X族,XX文化,某国有银行办事处负责人,住XXXXXXXXXXX。

  犯罪嫌疑人赵某挪用公款一案,经初查,本院于XXXX年X月X日决定立案侦查,××××年×月×日将其逮捕,现已侦查终结。

  经调查取证,已查明犯罪嫌疑人赵某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如下:

  20xx年赵某将收取的储户存入的委托贷款60余万元,借给其弟弟用于经营汽车运输,用于个人炒股以及购买房子。贷款期满后赵某采取自制取款凭条透支储户存款的手段还上了上述60余万元的委托贷款。致使银行库款与账面不符,出现60余万元的亏空。为了对付上级的财务检查赵某找到李某,请李某以个人名义与办事处签订了一份虚假的60余万元贷款合同,用以冲抵该60万元的亏空。在财务检查时,会计从账面发现办事处尚有李某的60万元贷款没有收回,督促赵某收回该笔贷款案发。依据以上事实制作一份侦查终结报告。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建议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人:XXX

  XXXX年X月XX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侦查终结报告书该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对依法经过侦查,在法定期限内仍未能查清案件事实,定罪证据缺乏的案件,应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对犯罪嫌疑人应当加以释放并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地位。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485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