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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

2018-07-2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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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人们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是调解解决,都无法解决的,可以进行诉讼。法院会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再审,那么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呢?许多人可能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法院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8、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

  、再审申请法院

  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

  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再审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6、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再审启动的理由

  1、有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新证据;

  2、原审据以裁判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或者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未经质证的;

  3、当事人书面申请了原审法院收集对案件裁判有重要影响的证据,而法院未收集的;

  4、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原审存在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

  包括,合议庭的组成不合法,违反回避制度,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指定法定代理人,剥夺被告人辩护权利的,原审司法人员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的;

  6、当事人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及其代理人的事由,或者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审判的;

  7、原审裁判有遗漏诉求,或者对没有提出的诉求作出裁判的;

  8、原审裁判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的相关内容。上文给大家介绍了再审申请的理由、管辖法院、情形,想必大家看完以后一定有所收获,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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