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2020-07-01 19: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刑事案件当中被告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因为程序的不同而对其称呼不同,对此往往被告人都会在诉讼程序中对其自己的供述进行翻供。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被告人当庭翻供在刑事诉讼审判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翻供时所强调的理由,往往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期间被刑讯逼供,所以当时所做的供述是不真实的,并当庭否认犯罪事实。法庭究竟应当相信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还是以前的供述呢?

  据了解,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期间做出有罪供述主要有三种情况:

  1、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发自内心的坦白;

  2、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被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但其所做的有罪供述是真实的;

  3、是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确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违心做出了虚假的有罪供述。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二对此有了明确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矛盾,而其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供述。

  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

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

  二、被告人供述的瑕疵如何处理

  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2、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3、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对被告人的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1、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

  2、讯问人没有签名的;

  3、首次讯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被讯问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的。

  审查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

  三、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

  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

  3、上述期限不包括检察院“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提出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以及精神病鉴定的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需要视情况而定,不能够笼统的做出决定,不过最主要的有上述的三种处理情形。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我国对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怎么处理的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500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