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质押物

质押合同阅读:0

  质押物,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质押的物品。质押物的置换应得到质权人的确认和批准。质押人要求置换质押物可直接向质权人或通过监管人向质权人提出申请,监管人凭质权人出具的《质押物置换通知书》执行,或经质押双方事先约定,在一定限额、一定期限内置换质押物,监管人凭质权人《质押物置换授权书》监督执行。《担保法》第69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相关咨询专题
相关咨询聚合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质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