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引发的产权问题
关于房屋拆迁赔偿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父母离异,自己的户口归于父亲,跟父亲住在一起;父再婚后与继母(有一女儿)有一处房产,产权人为父亲。
现在该房屋需要拆迁,请问,
1.如果如果父亲再购置房屋的话,自己有没有产权继承能力。
(并且,继母要求将新房屋产权的名字更名为自己)
2.如果父母都不打算再购买房屋,而是搬回旧居(继母的房子),自己没有房屋居住,可不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赔偿,或者要求一次性买断原属于自己的产权。
来自: 222.247.53.43 留言时间: 2008-7-14 13:36:22
回复内容 你好!
你有权继承。同时也有权要求得到拆迁补偿份额部分。
回复: 李健律师 回复时间: 2008-7-14 22:29:03
这是我在湖南律师服务网上留言咨询时,对方的留言解答。
所以,不太明白,为什么为有不同的答案呢?
请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