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孩子对对方没管过,现在要求离婚有没有补偿呢
您好,离婚补偿金的适用条件是夫妻约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才各自所有。
根据《婚姻法》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对于夫妻一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您的的情况,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您有权请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