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解除,是不是说我马上就可以不必等对方同意就不上班?我的合同规定周六上班,是违法行为吧?请问该如何解除?可不可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马上走人而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情形,其中(一)到(六)是因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如发生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违法行为主要界定如上,你可对比你单位的行为是否属于上述情形。
2)规定周六上班不违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如你在不确定单位是否属于前面所说的违法行为外,擅自离职,不提前通知,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