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改房时,离婚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是什么意思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这个法律规定的是:小夫妻出钱,但是产权办在男方或女方父母名下的,属于该方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小夫妻可以主张该方父母归还小夫妻的借款。
你所说的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建议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