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支付标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2、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
3、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未尽事项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