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日期: 2007年07月03日 解答日期: 2007年07月03日 咨询问题 其病况不属于工伤、职业病,也非劳累所致,我想咨询一下萧老师,对于这类事故,我司应该承担哪些经济责任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