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请问:1.劳动人事部劳动工资司关于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解释算不算行政法规?法律层次如何?2.撤销劳动合同诉讼合同法是否适用,法律条文是否适用是能否胜诉的前提,我问过当地律师,他们也吃不准,所以向您
1、算行政法规 比国务院制定的要低,比劳动部制定的也较低。
2、我认为撤销劳动合同诉讼不适用合同法,应适用劳动法及民法通则。
3、认为是欺诈胁迫的,应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则是依据一般人在一般情况下对某事的看法和认识作标准来衡量,比较笼统。
4、公证处公证过的文书如与法院对相关事项的判决有冲突的,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更大。对于作为证据的公证书,法院认为错误的,不能直接撤销该公证书,但可以不采纳公证书认定的事实,而以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判决的依据。
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