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辛辛苦苦买的房子解除关系时是否要分他一半?本来就是受骗结婚,现在这样的坏人还得到好处真的很不公平。现在我想咨询的是:1:上诉法院是否可以在婚姻缔结地办理?而不用到被告户籍地了。2:当时结婚证是代办的
如果被告在东莞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当地法院会受理,而不用回婚姻缔结地办理;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
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
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一年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你们这种情况不能再以无效婚姻起诉;如果你真的想离的话,必须要具备法定离婚的理由,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标准法院才会支持;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你所说的不是很清楚本律师也不好回答,如果没有办理婚前财产约定,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会分得一半。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打我电话咨询我黄律师2205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