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所约定的定金履行地点,后来通过电话变更的,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本案的我就是按照电话变更后的约定履行的.对方是否可以认定我方违约? 2、解决这种纠纷除了诉讼之外,是否有其他的途径? 3、合同中约
你好:我的认为是这样的,定金的履行地点应当以变更后的地点为实际履行地点。但由于电话变更无法留下证据证明,因此对方主张违约是有可能的。不过他的实际意义不大。
第二、除了诉讼之外,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处理 。
第三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处理纠纷的方式,如具备法定的要件,应当有效。
第四、对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应当履行否则即为违约。车皮紧张不是法定的抗辨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