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已经去世,遗嘱和房产问题。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以下回复供您参考:
1、关于没签名的问题:《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 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属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2、《遗嘱公证细则》遗嘱公证只要是两个公证员办理,虽然只有一个公证员签名也是有效的。
建议:看遗嘱公证中关于没签字只有按手印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第1点的程序规定,如果符合就有效,否则可能该遗嘱公证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