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姑父工伤致死能获赔吗
人民医院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这是电器公司与该县人民医院的承揽关系,医院属于定作人,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出了事故,定作人是不负责的,
电器公司应该负责,因为这是属于工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不能否认雇佣关系存在的,只要有用工行为的存在就可以了。
关于赔偿数额,我国工伤保险条理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综上所述,建议你尽快找个律师先和电器公司和解,和解不成立马向法院起诉,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