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收购一公司废品合同,时间为半年,由于厂房扩大,请问以前的合同还有效吗?是不是违约?
您好,我是江门的专职律师,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如果你们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那么是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