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案例中关于继承纠纷的处理
首先,你明确郑某的儿子女儿肯定有继承权的,但是问题是现在他老人家的儿子全死了。
第二,他儿子死后,儿子又有子女,也就是郑某的孙子孙女,那么孙子孙女对郑某的财产就享有了代位继承权,也就是对郑某的儿子们按照法定继承应该继承的份额有权继承。继承权无关性别,
第三,郑某的女儿还在世,所以她有继承权,但是她的子女,不享有对郑某的财产的继承权,因为他们不是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人,除非郑某有遗嘱给他们财产。
所以,在郑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郑某的财产分成四份,女儿一份,三个儿子各一份(三个儿子的财产分别由他们自己的子女继承)(这是在郑某没有其他继承人和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