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有利用股东有限责任的原则故意行使违法行为,侵害其它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
你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了维护股东自身的利益,可以股东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即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