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公司与2005年申请了一款产品的外观专利,到2007年7月因专利年费未缴纳终止专利权。现在我们重新申请此款产品的外观专利,请问是否从今日起,其他公司再生产外观一样的产品属于侵权呢?
不属于侵权,贵公司在2005年申请的时候该产品的外观已经公开,而专利权终止后该外观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如果贵公司仍然将上述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将因为在第一次申请时已经公开而不具有专利性,也就是是一个没有实质效力的专利。他人生产使用的公有领域的外观,因而不会侵犯你的专利权。
不过你公司可以经过改进产品外观,进而申请新的外观专利,从而获得独占权。
任何专利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