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三通费是不是取消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有没有相关文件
是的,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明确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2013年,《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的要求定价,对现行价格政策规定配套费应计入房价的,一律计入房价。
与此同时,昆明市住建局局长日前在回答市民关于收取配套费的问题上,明确回答说:“昆明市有规定,所有的配套费已经包含在房价里,不允许再单独收取。如果查询了开发商是违规操作,可以对开发商的行为给予建设总价一定幅度范围内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