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处理股权的问题,请问股权质押融资程序怎么走?
1、股权质押所需材料
1 ) 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申请中应列明出质人姓名 ( 全称 ) 、出质人证券账户号码、质权人姓名 ( 全称 ) 、质押合同编号、拟质押证券简称、证券代码、证券数量等内容 ;
2 ) 经公证的质押合同原件 ( 应对质押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 ) ;
3 ) 质押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境内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境外法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 境内自然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境外自然人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或者身份证明 , 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 , 香港和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 , 台湾同胞台胞证等,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认证或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
4 ) 出质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
5 ) 质押股份为国有股东持有的,出质人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质押备案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受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质押双方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受理日日终对证券持有数据的核查结果进行质押登记,并于下一交易日向质权人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的生效日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