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意外伤害险投保范围问题
2007年,江苏省政府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门安排了3000万元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专项经费,为全省1000万名中小学生同一买单投保。此项保险自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全省实施两年。
昨天的签字仪式上,江苏省教育厅沈健厅长兴奋地公布,全省范围内176.74万在校大学生、193.22万名在园幼儿,全部由省财政同一买单投保,保险赔款限额为每个学生30万元。加上之前已经实施的全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制度,江苏省1300多万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全部纳入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范围。
据沈厅长先容,此项保险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同一招标采购,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为首席保险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共同中标承保。昨天,省教育厅与三家保险公司正式签订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保险合同。该合同实施时间为2010年2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