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有其妻子护理,护理费公司还没有给。请问能争取到那些权益?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按劳动关系处理。
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应按雇佣关系处理。”
如属劳动关系的,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索赔,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补助金等;如属雇佣关系的,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索赔,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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