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商标权和赔偿问题
你所说的事例是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应当适用于《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而不是《专利法》)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是这样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指 明知侵犯商标专用权而制造、销售的)。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不知情,你能证明该商品是合法取得的,并能够说明提供者,则法律规定你承担停止销售等责任, 而不承担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