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我方要求判决,是否有必要将已汇到的25万再汇给山西一方,法律依据是什么。2.我方投资共5人,对25万的分配方案4人同意协商结果,有1人不同意,4人是否有权实施分配方案。3.此案例不在案犯地起诉是
1、当然不需要再将25万元汇回,已经执行的款没有义务再汇回,不需要什么法律依据;2、你没有说清你们与山西人建的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公司,那么贷款属公司所有,怎么使用由股东决定,我看你们5人像是合伙,如果是合伙,按照协议分配,没有协议的,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平均分,见民法通则意见(你们不是合伙企业,就不合伙企业法)3、案犯地??不是刑事案件,为何适用案犯地,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原则,见民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