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问题
我是一异乡经商者,以某村刘某于1994年11月3号签订了一份占地协议书,协议的全文及内容如下,协议双方,甲方刘某,提供占地,乙方张某为使用方,(1)甲方为乙方提供占地2.53亩(2)占地期限自1994年11月3日起,甲方土地归乙方使用,只许乙方不占不许甲方碾乙方,在占地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土地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同时乙方经县土地资源局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证>终止日为2006年8月29日.(至今未续土地管理费)目前甲方以(将土地分给其子)为由要求乙方将土地无条件归还给甲方,请问黎元君律师甲方能否要回土地,乙方能否向甲方索要建厂时的投资和损失,请求黎律师给予帮助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