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事故罪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本条规定,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处罚的对象是直接责任人员,即对构成本罪具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和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具体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