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时候他妈把房子过户给他,过户时候让我签了放弃房的协议,现在他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想离婚,您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感情破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的情形,这样对方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对方就可能需要二次起诉。如果您也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小孩出生证、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财产过户的问题,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要办理共同财产(房产、车位、车子、仓库等)过户的,需要去相应的财产管理局(房管局、车管局),凭借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资料申请变更。对方拒绝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