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现准备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我看了北京的几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例谈到:精神赔偿抚慰金的数额==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就是说精神赔偿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可以获得双倍的赔偿。是这样吗?
我认为:你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按我国法律的现行规定如果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意味着放弃了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我国原来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家属只能获得一份赔偿;按照2004年5月1日生效的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家属可以同时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家属可以获得两份赔偿.前者根据家属精神上受损害的程度由法官酌情裁量,后者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的总额计算.二者的数额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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