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的是 1。新婚姻法上规定有事实婚姻这一项,是不是我们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已经在一起生活了3年[我是指从结婚仪式到现在的时间],已经被附近群众认同是夫妻关系
非法同居关系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任何一方觉得没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必要,可以另行结婚,他方无权干涉。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说法,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的,都是非法同居。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单独要求法院解除同居的,法院不受理,就更谈不上谁过错不过错,只要愿意,随时可以通知对方解除。涉及婚约财产纠纷的和其他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应当退还财礼。女方的嫁妆属于其婚前财产,应当由其带走。同居期间共同劳动创造的财富归双方共同所有,没有参加劳动的无权分享。双方为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可以有双方分担,为一方利益所受的损失应当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