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案件直诉是什么意思?一定要到法院吗
公安机关案件直诉是在没有经过逮捕程序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直诉案件分两种:
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予逮捕,进而移送起诉;
2、公、检两机关经过事先充分的协调与协商,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遇到符合直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送起诉。例如危险驾驶案件一般适用直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在侦查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还要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