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公司的一名小股东,待我收到支付款后协助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想问下这个支付协议有效吗?
1.《公司法》第75条规定,只有当股东反对股东会作出下列决议之一,才可以请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恐怕很难认定协议有效;2.您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退出该公司的经营,具体事宜可联系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