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从轻辩护词怎么写?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XXX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具体辩护理由如下:
一、本案受害人具有重大过错,被告从轻处罚。
起诉书指控XXX。可见,受害人对伤害案件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鉴于受害人的过错行为,恳请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案发后被告人悔改态度明显,且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
案件的起因是受害人的漫骂,被告人一时冲动,加上对法律了解不深,根本就没有想到事情的严重性,不慎做出这样的事情。事后被告人感到非常后悔,悔罪态度明显。因此,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三、本案被告人与受害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取得的受害人的谅解。
案发后被告人积极与受害方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因为两家人本就是乡里乡亲,被告人的态度很快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与被告人签定赔偿协议。受害人也不愿意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既然被告人与受害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恳请法庭对受害人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事实清楚,但被告人是初犯、偶犯,加之受害人具有重大的过错。因此,辩护人建议法庭考虑被告人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