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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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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司不同意辞职情况,劳动者保有依法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交了辞职信(当然你要有证据),满1个月后你就可以把单位的资料整理好、封存好、妥善安排后走人,老板同意不同意辞职都没有关系:如果他在你依法辞职后扣押你的工交: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是提起劳动仲裁。依据是:(1)《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89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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