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了我净身出户只要了孩子的抚养权4年了女方以其他理由不给还起诉要抚养费怎么答辩?
您好,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其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而逃脱抚养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