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故意伤害致死,又防卫过当矛盾吗?
不矛盾,防卫过当是构成犯罪的。但“对方多人正在对其殴打的情况”是指什么?对方使用凶器了吗?当时是否能够致被告人或其他人生命安全于危险?防卫是正当还是过当?
刑法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