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和二手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房东转给我方时,基本是空店转让,收了我9万元的转让费,同时不允许我方转让,是否合理合法?我家现在想把店面转租出去,而二手房东不肯,要求无偿收回店铺。目前合
wdj007,您好:
大家同为宜兴人,幸会!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从法律上讲你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出租方享有合同解除权.在你想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操作的一个方式是与出租人(真实房东)联系,由其提出解除其与二手房东的合同,从而使你与二手房东的合同归于无效.您与二手房东间的转让费等应返还给你!
感谢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