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差不多一个月的事,也没签合同,说走的话算擅自离职,不给工资啊,我还没满17岁,这算童工可以告吗?
你好,已满16周岁就不算童工。讨要工资的关键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没有合同,是否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讨要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指导,可以来电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