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敲诈勒索数额及量刑
敲诈勒索罪 刑法274条
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274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犯罪案件数额标准的规定》
辽高法(2000)61号
一、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二、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20000元为起点。
其他严重情节:1、引起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自杀死亡,精神失常等;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危害严重的;3、手段极为恶劣,如冒充公安人员,危害很大的;4、累犯实施的;5、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6、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