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所有候选人都没过半数该怎么办?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相关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5条第二款的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