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房产是公有住房,可否诉之法律要求取回未领到的拆迁费及滞纳金,并得到其他应有的赔偿?2、按照我签定合同的时间,应该按照哪一份拆迁规定执行?可得到的赔偿应如何计算?3、我可以找到几十户人一起上告的
您好!供您参考:
1、对于公房拆迁,拆迁人一般只对承租人承担安置的义务。除非双方在拆迁协议中另有约定。
2、这方面的文件比较多。就您的情况来说,不适用新出台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应当适用旧的《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修正)》。赔偿问题必须结合看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
3、集体诉讼有比单一诉讼有优势的地方。律师费用和所需要的其他费用由协商之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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