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法人代表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多次从公司以贷约方式转走2000余万元。公司注册资金50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