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辆买给别人。只写一个合同,没有过户,要是他出了特大交通事故,超出保险的赔付。我车主有责任吗?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 01]民一他字第32号的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结合的情况,您不会承担责任。(尊重知识,就是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