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公安局经侦科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并拘役了,但是,不到3天犯罪嫌疑人却悠闲的出现在繁华闹市区了。问经侦科回答说;交了两万元保证金,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请问;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和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