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解决?这么长时间解决不了,还可以继续清算吗?公司面临解体了,还可以要求中方将以土地形式的注资到位吗?如果诉讼,是否己过诉讼时效?
根据你的陈述,公司股东协商一致提前解散公司,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直至清算完毕止。至于中方以土地形式的投资未到位,由于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要求其到位已经没有事实和法律上的意义,但你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从表面上看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是你方如能提供曾经向对方主张过的书面证据,最好是有对方关于解决该项投资到位的书面承诺书之类的材料,2年诉讼时效将被中断而从新计算,只要仍在两年内,在诉讼时法院将不会从时效上驳回你方的诉讼请求。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