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一个月申请了离职报告,并且把所有的事情都交接给了我直属上司,因为回家急,没有去公司办理离职,并且
1.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3.具体的赔偿数额,还需要结合您目前的证据,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年限等来确定。针对您的案情,下面列出一些法条,仅供参考: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